各党委:
根据学校党校工作安排,结合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本学期党校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与班次
1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:经过不少于6个月培养教育的入党申请人,经群团组织推优或党员推荐,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,下同)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、并已向基层党委备案的人员。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,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。
2、发展对象培训班: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基层党委备案后,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。
3、党员(含预备党员)培训班:经过支部大会讨论、基层党委审批通过,并已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分别参加1次集中培训。
4、党务工作者培训班:各基层党支部书记、支委会成员、专职组织员等其他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。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。
二、培训内容
培训要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,要涵盖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,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、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、党章党规党纪教育、党的宗旨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、形式与政策教育、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,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,重点结合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等内容,对学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。
培训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党的教育方针列为重要学习内容,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衔接,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,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三、培训方式
各党校分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,结合集中培训、集体学习、个人自学、观看专题影像、交流研讨、撰写学习体会、实践教学、劳动教育、志愿服务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,增强针对性、系统性,保证培训效果。
四、考核方式
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考核由各党校分校负责实施。发展对象通过各党校分校的集中培训后,须参加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。
五、结业考试
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本学期发展对象结业考试预计安排在10月中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请各党校分校合理安排发展对象培训时间。
六、其他要求
1、各党委书记、党员院长要坚持讲党课,对发展对象或党员每期培训班至少讲授一次党课。
2、各党校分校负责组织筹划各类培训,制定培训计划。若党校分校学员人数较少时,可与其他党校分校联合培训。
3、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教材由学校党校统一购买,请各党校分校将所需教材数量统计汇总到学校党校(世纪楼1807,联系电话:8074605)统一领取,教材费用由学校党校负担。
4、各党校分校待培训工作结束后,将各类培训班的课程安排、学员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dangxiao@ysu.edu.cn、纸质版报送学校党校(世纪楼1807室)审查备案。
附件:1.课程安排
2. 学员名单
3.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
4.党员培训登记表
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党校
2021年9月18日